解忧杂货店东野
2026-06-02 15:58
已婚上位者的投名状逻辑
只要你跟已婚的搭上关系,那就是你知道他已婚,但是仍然相处,这本身就触犯法律。先让你犯法,然后还谈保护好你,这不是胡扯吗?想保护你,为什么要绕一道弯子先让你违法呢?
这让我想起水浒传里面的投名状:想落草为寇,必须得先自个遭通缉。你与官府为敌了,你才能正式上梁山。回过头来看,先让你违法了,把柄攥他手里,那肯定是更好拿捏你了,怎么可能是保护你呢?
相关评论
已展示 5 组- 一*******莓06月02日 16:47来自来自吉林赞 3
圈子里很多都是打着圈子的旗号做一些本来就不对的事。但是,往往在这种事情中,被谴责的只有女性,却忽略了往往那个男的才是主导者,才是大错特错。
- 解*****野06月02日 23:49来自来自黑龙江
回复@一*******莓:很多小女孩还有滤镜,走不出来
- 十******我06月02日 16:41来自上海赞 2
好久不见的更新,还以为你又被禁言了[兔子]
- 根*****t06月02日 19:19来自来自陕西
回复@十******我:居然禁言过吗
- 十******我06月02日 20:16来自来自上海赞 1
回复@根*****t:之前好像被举报过[兔子]
- 解*****野06月02日 23:48来自来自黑龙江赞 1
回复@根*****t:我这个号创3个月,就已经被禁言接近一个月了
- 根*****t06月03日 12:56来自来自陕西
回复@解*****野:哇塞
- 心***x06月03日 00:15来自湖北赞 1
我好想您啊
- 心***x06月02日 22:39来自湖北
你说的太对了
- 我******e06月02日 20:04来自来自山东
许久不见,甚是想念[点赞]